中国演出行业法治发展年度报告发布

发布时间:2021.02.01阅读:

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与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原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共同编制和联合发布,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演出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演出行业法治发展年度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

报告重点反映了2020 年度中国演出行业法律争议特点、疫情对中国演出行业带来的法律新问题、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对中国演出行业的影响、《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生效对中国演出行业的影响等,同时对中国演出行业若干典型案例进行点评分析。

作为国内首次针对演出行业法治发展状况编制的年度报告,旨在全面、客观、准确反映中国演出行业法治发展最新状况,为国内演出行业机构、从业人士、关注演出行业法治发展的法律界人士提供重要信息,共同推动中国演出行业的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进程。

 

顺势而出,解决行业现实所需

本报告通过对过去一年中国演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典型案例及重大事件进行梳理,尤其通过对由于疫情而导致演出行业出现的新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旨在从争议解决的实务角度出发,观察和总结中国演出行业在2020年度的法治发展情况。

演出行业是文化产业体系中的核心产业之一,是一个创意密集和劳动力密集的产业,也是一项能耗低、可持续发展性强的低碳产业,具有极大的辐射和拉动作用。演出行业对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与普及、公民人文审美素质提高有着重要意义,其发展状况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艺术创造力与经济活力。

2020年初,新冠疫情给演出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深远的影响,剧场关门、剧组停工,全国演出行业一度停摆,损失巨大。面对新冠疫情,演出行业主动求变,演出“上线”,剧团“出圈”,尝试以直播、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演出,线上演出成了演出行业的主要复工方式。

纵观2020年度演出行业的重大争议案件,在“云演出”以及新冠疫情的背景之下,演出行业法律争议有着明显的特点。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原本需要进行现场演出的话剧、音乐剧、演唱会、现场脱口秀、相声等不得不在人口流动禁令下延期,而现场演出的合同往往是贯穿演出行业产业链各环节,改编作品授权期限告急、场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票务代理方收入锐减、空降道具仓储保管遇难题、演员或剧组档期冲突、疫情导致演出一再延期等,都成为疫情期间演出行业合同的常见问题。此外,随着“云演出”升温,直播、视频平台与演出机构因版权保护意识不强而引发的版权纠纷增多,直播平台因授权问题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也偶有发生。

 

新规出台,完善现有立法体系

随着演出行业的发展,司法实践中涉及演出行业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也不断增加。作为维护演出行业秩序的基本立法,《著作权法》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技术保障、公共政策价值导向完成了历时十年的第三次修订。将于2021年6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新版《著作权法》涵盖多条与演出行业有关的规定,在维持著作权法精神内核不变的同时又注入新的生命力,更加契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其中,作品定义与类别扩张使更多新颖别致的表演形式获得著作权保护;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更加透明化有助于降低演出行业的交易成本;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方案更加多样化,强调意思自治优先原则,但也有些许遗憾;“合理使用”规则更加弹性化,有利于演出行业借鉴、模仿式创新;增加表演者的“出租权”,使得表演者能获得更多收益;确立“职务表演”概念,并给出了职务表演著作权的分配方案;首次确立录音制作者享有广播权和机械表演权;广播组织权的扩张,可能会增加与演出行业的利益冲突;加大对著作权、表演者权的行政保护力度;抬高法定赔偿的上限标准,增设惩罚性赔偿及证据妨碍制度。可以预见,这部《著作权法》对今后演出行业的发展将产生一系列直接或间接影响。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以下简称《北京条约》)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缔结,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条约规定,在30个成员国批准、加入的3个月后,条约正式生效。2020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成为《北京条约》第30名成员国,条约最终得以在2020年4月28日正式生效。《北京条约》在此前各类国际条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对表演者的法律保护水平。具体而言,明确了“表演者”的定义;受保护“表演”的范围扩大;表演者的权利得到拓展范围扩大;对表演者的权利转让问题专门予以规定;设定了表演者权保护的国民待遇。条约在以上方面的补充的完善了表演者的权利保护。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演出产业经受了考验,根本违约、单方解除、不正当竞争及侵权等纠纷频发,但同时也促进了网络直播、线上演出、数字化表演等全新的业态,对于行业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其中诸多法律问题值得深入挖掘、梳理和思考。与此同时,《民法典》和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的颁布,以及《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生效,加之其他与演出行业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出台、施行,对演出行业的未来发展框定了制度方向,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演出行业的从业者和法律人需要高度关注和研究评估具体的规则更新或变化可能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行动加以应对,预防新制度的运行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充分发挥和获及制度红利,促进中国演出行业长期、健康与可持续的发展。

 

编辑/排版:向雯

校对:牛春晓

(本文转载自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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