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艺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等政策措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国有文艺院团宣传思想战线主阵地作用尚待加强,创作生产能力尚不匹配,生机活力还未充分激发。
意见认为国有院团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以演出为中心环节,凝聚共识,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创作生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佳作,不断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
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在工作原则要加强党的领导、遵循艺术发展规律。把加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作为重点任务,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以创作规划为先导,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进行文艺创造,推动形成艺术精品和文艺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政府支持和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建立和完善剧本质高量多、剧目纷呈多彩、剧场布局合理、院团人才辈出的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国有文艺院团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巩固和发挥国有文艺院团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
根据意见,国有院团改革有八大重点任务:
建立健全国有文艺院团双效统一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开展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重点考核创作、演出和艺术普及等方面绩效,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强化考核结果转化利用。支持国有文艺院团以内容创作生产为主业,健全内容导向和艺术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参与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引导国有文艺院团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艺术普及活动,推动优质文艺资源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发展。
编辑/排版:刘嘉
(本文转载自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公众号)